创建水平剖面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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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
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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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水平剖面视口 创建剖面视口(剖立方) |
视图 上下文菜单(剖立方) |
水平剖面视口创建模型的橫截面视图,可以数种不同方式自定义,如创建剖面视口中概述。
要创建水平剖面视口:
如下准备创建视口:
要从设计图层创建剖面视图,使该图层处于活动。
要从现有视口创建剖面视图,在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正视图或后视图方向中选择一个非剖面视口对象,或编辑非剖面视口的注释。
要通过某现有剖立方对象创建剖面视图,使用选择工具高亮剖面将要开始的剖立方水平面。请参阅使用剖立方查看模型。
选择该命令。
“创建水平剖面视口”对话框打开。可用参数取决于您选择将剖面视口放在图纸图层或设计图层上。按实例设置的参数随后可从“对象信息”面板编辑,或者通过右键单击视口并从上下文菜单选择特性来编辑。
设计图层剖面视口的比例与其所在图层相同。当前图层的渲染模式也用于渲染设计图层剖面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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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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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式名称 |
在“资源选择器”中双击资源以将其激活,或单击“无样式”。如果将有样式的对象转换为无样式,则保留当前值,但将所有参数设置为“按实例”以允许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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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样式/实例 |
图形指示可由视口样式设置的每个参数是设为“按样式”并赋予一个固定值,还是设为“按实例”,以在对话框中可编辑。一个样式可能包含这两个设置的组合,以平衡对一致性和灵活性的需求。某些参数必须由实例设置,不遵循这些设置。 按样式/实例设置由样式建立,不能从该对话框更改。
要编辑样式,请参阅创建和编辑视口样式;编辑样式会修改文件中使用该样式的所有视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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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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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视口命名为绘图编号/图纸编号 (仅限图纸图层) |
选择此项以自动将视口名称设置为已指派至该视口的绘图编号和图纸编号 的组合。 取消选择该选项,可输入自定义的视口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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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口名称 |
如果没有选择将视口命名为绘图编号/图纸编号,输入视口的描述性名称;该名称在文档中必须是唯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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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层上创建 |
选择将在其上创建视口的图层,或选择“新建[图纸或设计]图层”以创建图层。如果不存在图纸图层,且现在尚未创建新的图纸图层,在单击确定后,系统将提示您创建图纸图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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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绘图标签 (仅限图纸图层) |
在视口的注释空间中创建绘图标签;从“资源选择器”选择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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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编号 (仅限图纸图层) |
自动默认使用选定图纸图层上可用的后续绘图编号。此编号在剖面标记以及此视口中或与其相关的注释对象上显示。此编号在该图纸图层上必须是唯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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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标题 (仅限图纸图层) |
指定视口的描述性标题(最多 63 个字符)。此标题针对视口中的注释对象显示。 如果在文档首选项中选择了使用自动绘图协调,更改该视口的这一字段将会自动更改视口绘图标签的字段,反之亦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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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层 |
指定哪些设计图层在视口中可见;请参阅可见性列。当编辑视口特性或创建/编辑视口样式时,允许更改视口中的一些图层特性;请参阅更改图纸图层或设计图层视口的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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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指定哪些类在视口中可见;请参阅可见性列。当编辑视口特性或创建/编辑视口样式时,允许更改视口中的某些类特性,包括更改注释或裁剪对象的特性。可以覆盖选定视口的类可见性;请参阅更改图纸图层或设计图层视口的类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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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仅限图纸图层) |
指定相对于页面的视口比例;选择比例,或选择“自定义”,然后输入自定义比例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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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级别 |
在视口中选择符号和插件对象的详细程度;请参阅自定义符号定义和插件对象的二维和三维组件的细节水平。 墙壁、楼板和屋顶组件按中和高设置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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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平面对象 |
显示二维平面对象;位于剖面线上的可见平面对象将被剖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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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二维组件 |
显示正交于视口的符号和插件对象实例的二维组件(如果可用);请参阅概念:符号定义和插件对象的二维组件。当对象没有此视图的二维组件时,显示三维组件。 对于位于设计图层上的视口,当选择平化显示时,其行为与图纸图层相同。当取消选择平化显示时,视口在剪切图形中仅显示二维组件。 这仅适用于具有隐藏线渲染且在正交投影中设置为三维视图的视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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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化显示 (仅限设计图层) |
始终显示与图纸图层上的剖面视口类似的“平化”剖面视图;取消选择此选项以使视口显示为设计图层选择的当前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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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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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切面 |
显示剖切面高度,在“剖切面和范围”对话框中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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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 |
显示剖切面高度相关的层、楼层或楼层层级,在“剖切面和范围”对话框中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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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面和范围 |
打开“剖切面和范围”对话框控制剖切面高度以及在剖切面上方和下方的范围深度;请参阅设置水平剖面视口剖切面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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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剖切面之下的范围 |
显示剖面剖切面下方的对象;位于剖面线上的可见平面对象将被剖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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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前景渲染 |
“背景渲染”指定视口的渲染模式。对于在视口顶部创建线条覆盖的复合的和类似草图的效果,还需选择可选的前景模式(对于前景渲染,“线框”、“草图”、“隐藏线”或“隐藏虚线”是仅有的可用渲染模式)。 有些模式启用背景/前景渲染设置,以指定渲染参数。如果为背景渲染模式选择了渲染样式,则该样式控制背景渲染设置;请参阅渲染样式。 对于设计图层剖面视口,背景渲染模式通过设计图层的设置设定,仅当选择了平化显示时前景渲染才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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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前景渲染设置 |
选定的渲染模式要求设置参数时可用。从选定视口的“对象信息”面板访问时,“着色”和“隐藏线”渲染模式提供了额外的深度提示选项。见下文: 自定义 Renderworks 设置:自定义 Renderworks 选项 艺术 Renderworks 设置:艺术 Renderworks 选项 隐藏线、隐藏虚线和最终着色多边形设置:线渲染选项和在视口中显示深度 草图设置:将草图样式应用至视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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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二维填充 (仅限图纸图层) |
当背景渲染设置为“隐藏线”或“隐藏虚线”时,将显示剖切面下方的可见平面对象的二维填充;请参阅填充属性。如果适用,二维填充也会显示二维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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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W 背景 (仅限图纸图层) |
在背景渲染模式为 Renderworks 模式时可用。 如果选定渲染样式,但“RW 背景”选项均不可用,由此样式控制背景;请参阅渲染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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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对象显示 |
打开“按类设置隐藏对象显示”对话框,设置剖切面下方的被其它对象遮挡的对象的显示和画笔属性;请参阅在剖面视口中按类显示三维对象。 仅当选择了平化显示时,此选项才对设计图层剖面视口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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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剖切面之上的范围 |
显示剖切面上方的几何图形。 仅当选择了平化显示时,此选项才对设计图层剖面视口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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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显示 |
打开“按类显示对象”对话框,设置剖切面上方的显示和画笔属性;请参阅在剖面视口中按类显示三维对象。 仅当选择了平化显示时,此选项才对设计图层剖面视口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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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对象显示 |
打开“按类设置隐藏对象显示”对话框,设置剖切面上方的被其它对象遮挡的对象的显示和画笔属性;请参阅在剖面视口中按类显示三维对象。 仅当选择了平化显示时,此选项才对设计图层剖面视口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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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 (仅限图纸图层) |
选择视口的投影类型(请参阅投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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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图类型 (仅限图纸图层) |
对于透视图投影,选择透视图类型,或选择“自定义”并指定透视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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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可视化 |
将数据可视化应用于视口,以隐藏对象或根据对象数据更改对象属性;请参阅通过数据或属性查看绘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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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数据可视化图例 |
每次将数据可视化应用于视口时,自动添加数据可视化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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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剖面特性 |
指定用于定义剖面视图范围和属性的高级剖面视口参数;请参阅高级剖面视口特性 |
新水平剖面视口将显示。
对于设计图层上的视口,最初将视口设为“俯视图/平面图”,但是,剖面可以在任何视图中显示。设计图层剖面视口可以裁剪,但不包含注释空间。
(可选)从无样式对象创建样式资源。请参阅创建和编辑视口样式。

